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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者:江苏省地理学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2/7/3 阅读:215次 
关于对地理信息类违规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二)

2020年以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个别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开登载、展示地图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且使用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了查处,现将相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1年4月,某公司官网及宣传册上登载使用的地图,存在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且使用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违法行为,漏绘我国南海诸岛、漏绘钓鱼岛及赤尾屿,藏南地区、阿克赛钦地区国界线表示错误。鉴于该案违法情形属于互联网展示类问题地图中仅在本公司网上展示表达公司营业内容空间性分布情况,下载、转发可能性小,不涉及因展示地图或附着地图图形产品产生的经济收入等事实情节,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及其违法情形,对其作出“警告,没收《公司简介》宣传册”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1年11月,某互联网公司运营的网站栏目首页中公开登载、展示的地图,存在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且使用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违法行为,漏绘南海诸岛岛点、南海断续线和中日界,克什米尔争议地区表示错误。鉴于该公司在本案中涉案地图为免费或公益类产品,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积极配合案件调查等事实情节,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及其违法情形,对其作出“警告,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2年6月,某杂志社出版的地理类杂志中登载使用的地图,存在未标注审图号,并且公开出版的地图内容与申请地图审核的地图内容不一致等违法行为,漏绘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鉴于该杂志社不存在故意传播错误地图的目的,社会影响较小,无违法所得,并主动纠正了违法行为等事实情节,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及其违法情形,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以上案例涉及互联网企业、图书及杂志出版社、商业公司等单位,违法情形存在地图错绘漏绘、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等。请各相关地图编制、发布、展示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健全内部审核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地图报送审核程序,规范使用地图,杜绝“问题地图”。我委将持续加强行政监督管理,对发现涉及“问题地图”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注:原文标题《规范使用地图 一点都不能错!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对地理信息类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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