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树立国家版图意识、使用标准规范的地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0年以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个别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开登载、展示地图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且使用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了查处,现将相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0年3月,某图书出版社出版的美食类图书中登载使用的部分地图图片,存在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且使用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违法行为,漏绘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及南海断续线,台湾岛底色与我国大陆颜色不一致,克什米尔地区、巴基斯坦地区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鉴于该公司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自主改进今后工作,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及其违法情形,对其作出“警告,没收相关书籍2207册,处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0年5月,某视频类网站上播放的动画片片头中涉及的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存在错绘、漏绘,且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的违法行为,漏绘我国南海诸岛、漏绘钓鱼岛及赤尾屿,图形压盖我国版图范围,我国国界线细节丢失。鉴于该问题地图属于在媒体类互联网站上登载展示,该片累计播放用户达150万以上,具有广泛传播性的情形,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及其违法情形,对其作出“警告,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1年1月,某图书出版社出版的高考教辅中登载使用的地图,存在未履行地图审核程序、送审样图和公开出版图书中地图内容不一致,且所使用的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违法行为。鉴于该出版社多次就同一行为违法,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能提供客观证明材料,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及其违法情形,对其作出“警告,没收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注:原文标题《规范使用地图 一点都不能错!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对地理信息类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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